[ 索 引 号 ] 11500240709452135L/2024-00022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悦崃镇 [ 发文字号 ] 悦府发〔2024〕38号
[ 标 题 ] 悦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悦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悦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悦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悦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悦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悦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悦崃镇人民政府  

                     2024318  

(此件公开发布)



悦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春季是精神疾病复发易发,容易肇事肇祸的季节,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切实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按照《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春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政法发〔202410)和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春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法发〔20246)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5月底,在全范围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针对季节性特点强化动态排查、加大随访力度、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和肇事肇祸风险隐患。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优势,逐家逐户、逐人见面、逐一核查,全面摸清患者底数加大随访频次和管控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健全基础管理台账,逐人落实分色分类分级管理对病情复发,有肇事肇祸风险的及时果断处置,坚决防止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531日前,各村(社区)报告患病率要明显提升,规范管理率、面访率、规律服药率、体检率达到90%,全无肇事肇祸致人死亡和造成其他严重影响的案件发生,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市进京流浪、滋事。

三、组织领导

以社会平安稳定为出发点,以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脚点,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保持工作敏感性、常态性和持久性,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统一思想,把做好悦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特成立悦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谭晓翠

副组长:陆军花  谭兴海

员:镇卫健办全体工作人员、镇平安办全体工作人员、公安悦崃派出所、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各驻村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卫健办,办公室主任由谭杰同志兼任,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工作落实到位。

四、重点措施

(一)深入排查发现疑似患者。53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2轮全域专项排查,采取边排查边诊断的办法,加快诊断评估进度。镇综合管理小组依托村社区、网格力量,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结合一标三实、网格走访、矛盾排查等,排查掌握本辖区常住、暂住、流浪或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况,参考县级《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镇卫健办、公安悦崃派出所镇社事办(民政、残联等部门及社会单位充分发挥本科室优势,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滚动排查。

(二)提高在册患者管控水平。430日前,各村(社区)对所有在册患者开展一次集中随访,按规定开展病情诊断和危险性等级评估。负责排查的人员要熟悉随访内容、掌握随访技巧、明确随访要求,有效掌握患者现实状况、病情波动、治疗服药、监护看管等情况,按照随访探视赋分标准,客观反映真实风险状况。镇综合管理小组结合诊断结果和患者现实情况重新研判评估红、橙、黄、绿四色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本身难以处置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通报县卫健委和上报县委政法委

(三)全面落实患者监护责任。331日前,各村(社区)结合随访,全面梳理辖区患者监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确保监护责任履行到位。镇综合管理小组对无监护、弱监护患者要及时临时指定、补强监护人,落实患者日常监管责任、医疗及生活费用。无法指定监护人的,确保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或送专业康复(托养)机构看护。各村(社区)联合服务小组注重在日常随访中,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律宣传、政策宣讲、能力培训,帮助监护人更好落实患者监护责任。如经评估,患者需住院治疗的,要及时送往指定医院收治。

(四)持续加强救治救助工作。相关科室要按照职责推动落实医疗保险、救助帮扶、治疗服药、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镇卫健办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委督促悦崃卫生院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组织医生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经临床诊断认为不需住院的或经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应及时通知患者监护人或村(社区)办理出院手续,由患者监护人将其接回。公安悦来派出所根据情况需要,在配齐相应警力、装备情况下,协助村(居)委会、患者监护人送患就医。

(五)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331日前,镇卫健办牵头,尽快组织一次适当范围的业务宣讲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梳理更新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要结合最小应急单元推广建设、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等工作,围绕应急处置、紧急避险等,建立由监护人、周边青壮年、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公安民(辅)警、精防医生、护士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专业化培训,以便在发生危险时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公安悦崃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做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风险叠加。

(六)加快推进数字应用运用。331日前,各村(社区)综合治理专干均要使用“社会·渝悦·精神卫生”应用对自己辖区所有在册患者开展分色分级联合随访。在使用应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至镇卫健办,由镇卫健办汇总反馈至县卫生健康委或运营单位,推动应用不断优化、调整、完善。

(七)严格落实处置报送要求。镇属相关科室、各村(社区),未经案件调查和司法鉴定,不得主观以“(疑似)精神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表述上报案(事)件情况,对已确认在库的患者可以注明系在库患者,但需明确其作案时精神状态尚待调查鉴定。案(事)件引发舆情关注的,要依据权威信息、采用权威渠道、按照审批流程作准确适度引导,切实防止渲染炒作,减少负面影响。发生案(事)件后,要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自查复盘、并向县级相关部门报送情况。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在一周之内部署完成,并全面落实工作要求。镇平安建设办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其他科室站所按照职责工作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站所要结合自身职能,用好用活信息互通互享、联合排查发现、风险评估预警、分级分类管控、联席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处置、关爱帮扶救助等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协同高效、合力管控的联动体系。

(三)加强督促指导。镇平安办将联合镇卫健办、镇纪检办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到各村(社区)暗访巡查,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社会治安双月考核和季度研判内容并纳入年底考核。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将一律报县委政法委复盘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每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行动结束后,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的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紧急、重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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